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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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6日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
GU YUAN SHI YUAN ZHOU QU REN MIN JIAN CHA YUAN
近期,随着固原交警部门“风雷”行动的开展,原州区交通类犯罪案件特别是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持续增加,并陆续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为促进交警部门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效,3月15日,原州区检察院与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召开联席会议,针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固定、审查运用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研究。原州区检察院公诉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及固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的相关办案人员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原州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杨志强首先结合近年来特别是2019年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的审查情况,重点针对交警部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就如何解决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随后,双方就办案实践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惑进行交流讨论,并就今后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办理达成五项共识: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要切实树立实体与程序并重的办案理念,在办案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固定证据,保障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二是进一步提高效率意识。要切实树立效率与质量并重办案理念,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力加快办案进度,避免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速裁程序的适用打好基础。三是要加强全面取证意识。要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重视对自首、坦白、赔偿、前科等轻重量刑证据的收集,确保依法公正处理案件。四是进一步畅通会商渠道。检察机关和交警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随时启动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机制,快速解决影响办案的法律适用、证据的收集固定等相关问题。五是要加强学习培训。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背景下,审判机关将更加重视在庭审中对证据进行质证、认证,而且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也将常态化,应此,交警部门要更加重视对侦查人员规范执法及法庭应对等方面的培训,为规范办案,有效应对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带来的新挑战打下坚实的基础。